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广西杭氧金川新锐气体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1-06-14 6330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50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第三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会议签到时间:8:30—8:50;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6月24日(周五)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12000Nm3/h空分项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吉林博大二氧化碳回收项目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广西金川2×35000Nm3/h空分项目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延长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综合授信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2011年6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请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1年6月27日、6月28日的8:3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388号办公楼1329室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076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388号办公楼1329室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04
  联系人:高春凤、何干良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对议案的表决指示:
  1、审议《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12000Nm3/h空分项目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吉林博大二氧化碳回收项目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审议《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广西金川2×35000Nm3/h空分项目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5、审议《关于延长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综合授信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二、本单位(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49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对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增资情况概述
  实现单机制氧量8万m3/h及以上等级特大型空分设备的国产化是公司目前的产品发展重点,但因为上述产品体积过大,无法进行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因受路桥净空高度等的限制变得日益困难,所以公司发展上述产品必须依靠水路运输。
  为重点发展大型空分设备,公司利用募集资金,结合整体搬迁,在公司位于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的新生产基地实施了8万空分项目。公司在2002年开始搬迁选址时,已考虑到产品运输问题,并将新址选择在与青山湖水库相通的苕溪边。在进行8万空分项目设计时,也充分考虑了产品运输问题,并计划投资建设船坞、驳坎等设施,对特大型产品进行水路运输。
  但由于公司搬迁选址进行较早,目前苕溪的水文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无法满足特大型产品的水运要求,为此,公司只能在大江/大河附近重新选址进行特大型产品生产设施的建设,以解决制约公司产品发展的运输瓶颈问题。
  由于公司现已取得了12万等级空分设备的订单,急需解决特大型产品的生产及运输问题,经慎重研究后,公司决定将特大型产品的生产厂址选择在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工业园区的三白潭村。上述厂址水运条件优越,岸靠连接京杭运河和杭申线的武獐线,厂区沿武獐线下游2公里即可进入京杭大运河主航道,经大运河可通江达海。
  公司子公司低温容器公司位于上述厂址附近,该公司生产能力已达饱和状态,但其现有厂区面积无法满足其技术改造需要,因此需要进行整体搬迁。同时,低温容器公司专业从事空分设备配套用大型低温容器的生产,其主要生产设施与公司特大型产品的生产设施可以通用,为此,公司拟结合低温容器公司的整体搬迁进行特大型产品生产设施的建设。
  低温容器公司将整体搬迁至公司选定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工业园区的三白潭村的特大型产品生产厂址,并负责实施大型空分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大型空分设备、乙烯冷箱和低温容器14,920吨的生产能力,彻底解决公司特大型产品的生产和运输问题。低温容器公司已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余杭区仁和镇东塘村、三白潭村、新桥村的面积为55,085.60m2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杭余出国用(2011)第109-411号。
  公司拟变更8万空分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额由19,585万元调整为12,636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6,949万元将用于对由公司子公司低温容器公司负责实施的大型空分项目的投资。公司用于投资大型空分项目的6,949万元募集资金,将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公司对低温容器公司进行增资。
  2011年6月1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增资前后低温容器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低温容器基本情况
  低温容器公司为公司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3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大为,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杭州余杭区仁和镇工业园区,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60%、杭州余杭獐山钢瓶有限公司持股25%、毛荣大持股15%,主营业务为低温容器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1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8,123.51万元,净资产为11,120.81万元;2010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724.13万元,实现净利润5,197.37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对低温容器增加注册资本金,低温容器经会计事务所评估过后,每元注册资本对应所有者权益的资产评估值为6.949元,公司以该价格对低温容器公司增资6,949万元,将全部转入低温容器注册资本金,此次增资完成后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
  五、投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大型空分设备市场需求旺盛,2011年1至5月的订货量创造了历史同期的新高,同时,公司8万空分项目建设内容中的涉及提高公司大型空分设备生产能力的设备技术改造部分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因此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实施计划的变更不会影响8万空分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和预期效益。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41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12000Nm3/h空分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9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8.00元/股,截止2010年6月4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1,2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339,195.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153号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发布的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已重新确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9,719,800.00元。
  依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额为78,14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募金额为45,831.98万元。
  (二)截止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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