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对规范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流程作出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和审理金融纠纷案件过程中,应当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引导当事人通过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解决纠纷。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将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
意见强调,各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保障落实。要提升金融解纷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金融纠纷典型案例库、金融投诉数据库,深化司法、金融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智慧法院、智慧金融建设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河北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