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范对燃气生产企业、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储存单位的管理,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全面提升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能力,确保燃气使用安全,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从5月25日起至8月10日止,在盘锦市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包括: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公共用气单位;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储存单位;燃气老化管网、违章占压管网设施;燃气生产企业。活动中,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本单位内的燃气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和期限。对存在安全隐患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求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