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质监局提醒消费者:拧紧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阀

   2011-06-14 2360
核心提示:夏季是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较易发生安全问题的季节。为确保安全,最近,蒙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夏季是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较易发生安全问题的季节。为确保安全,最近,蒙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和火锅店、饭店等公众场所在用的钢瓶安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是否使用的是检验合格的气瓶,是否使用了应报废而未报废气瓶等情况。检查中发现存在使用超期未检验和使用不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现象,有的钢瓶体部锈迹斑斑,检验时间已模模糊糊,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随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方便、卫生的民用液化石油气已进入千家万户,但安全保障也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其安全性关系着千家万户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作为盛装液化气的工具,钢瓶的最长使用寿命为15年,超过15年的绝对不能使用。同时,液化石油气瓶作为特种设备的压力容器,在15年的使用寿命范围内,规定YSP—10、YSP—15型号的钢瓶,必须每4年送到特种设备检验部门进行强制检测检验,合格的才能继续使用,否则不能继续使用。




如果使用不合格、超期未检验或者未经检验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特别是使用“超龄”的气瓶,随时将有泄露、着火、爆炸的危险,给广大城乡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和安全隐患。为了保障您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蒙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自有钢瓶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的同时,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和用户:




一是要认真查看一下您家中厨房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到有关检验单位进行了检验,是否在安全使用中。如果没有每隔4年进行一次检验,则尽快送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检验,经过检验并确定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二是要科学、正确地使用液化石油气,确保安全、放心。




三是 充装液化石油气前,要提醒充装单位定期抽残、清洗残余,避免残渣过多,影响使用质量。




四是 钢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




五是移动钢瓶时,禁止拖拽、滚动,要轻搬轻放。




六是要加强对 《钢瓶安全使用》等知识的学习,提高安全使用意识,提高用户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蒙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沈曰友 尚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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