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规划正在制定 发改委打开投资通道

   2011-06-10 2780
核心提示:张向东  经历过2006年一波煤制油、煤制甲醇的投资热潮后,新的热潮正在兴起,只是战场转移了。  本报获悉,国家发改委和能源
张向东

  经历过2006年一波煤制油、煤制甲醇的投资热潮后,新的热潮正在兴起,只是战场转移了。

  本报获悉,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工信部等部门正在联合制定《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这一文件被市场视为是煤化工行业的十二五规划。据本报了解,与过去几年间国家发改委总发禁令不同,这份文件将会让地方和市场都看到希望。

  知情人士透露,除煤制油、煤制二甲醚和单纯的煤制甲醇外,制定中的规划,将会在煤制合成氨、部分地区的煤制天然气方面打开更为明确的通道。同时,煤制甲醇将被引导到烯烃等化工产品方向。

  这不仅会给已经上马的煤制甲醇项目进一步的发展空间,同时也给那些拥有煤炭资源和下游需求的地方提供投资的空间。

  仍以试验为主

  据了解,按照分工领域不同,上述规划的牵头单位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负责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合成氨的项目规划,国家能源局则负责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二甲醚等能源产品的项目规划。有关部门人士说,“制定中的文件被称为是示范项目规划,就已经明确在未来三到五年的时间内,煤化工领域主要还是以试验为主。因为投资太大了,而且能耗巨大,技术和商业方面上面临诸多考验,因此不会很快允许地方大范围铺开。”

  中科院山西煤化所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李保庆则表示,煤化工产业,在全世界都尚在试点阶段,政府不会允许中国成为整个世界的试验场,这个代价会非常大。

  《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脱胎于2006年国家发改委酝酿制定的《煤化工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这一规划一直被讨论了三年有余。但还是由于争议较大,已告流产。

  参与当年中长期规划编制的人士说,当时的规划,明确将煤化工项目的开展限制在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煤炭资源集中的7个省,并计划自2011年起开始在全国建设八大煤化工产业基地。这引起了其他地方的很大不满。此外,后来加入规划制定的工信部等部门,希望根据三定方案的原则,将部分煤化工项目的审批权由发改委交给工信部、能源局等行业管理部门。而地方政府则以投资审批权上收不符合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方向为由,建议将煤化工项目的审批权直接下放。

  围绕煤化工项目争论的结果是:项目审批权以投资规模为界,较大的依旧由国家发改委核准或备案,部分审批权被下放地方,而国家能源局和工信部分别根据自己的职责权限,做相关的行业规划引导工作。

  据了解,按照目前三部门联合制定的《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那些缺水的地方将首先被限制上马煤化工项目,而煤炭净调入的地区也会被严格控制发展煤化工产业。同时还将规定,新上煤化工项目,必须严格核算从煤炭到最终产品成本和转换效率,煤价一律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同时新项目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减碳措施。

  新的规划鼓励更大和更长链条的煤化工项目。要求煤化工产业实行园区化,建在煤炭和水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上马煤化工的企业和地方必须有资金、有技术、有资源。原则上,一个企业承担一个示范项目,有条件发展煤化工的地区在产品和示范项目上也有严格的数量限制。工程建成后要严格考核验收总结。

  为此,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产业司、国家能源局科技司还在北京召开了煤化工产业“十二五”发展的座谈会,20多家单位和企业参与座谈。结论是,适度发展煤化工是有必要的,但需要有序、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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