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燃气发展中心了解到:镇江全面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购气实名制管理已经进入倒序时。首次购气开户的单位(工商业用户)、居民用户不“刷”有效证件,将不给开通或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大多城市家庭都已经用上了管道燃气。但有些老式建筑居民,以及出于经营需要的部分小工商业用户,还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1月修订的《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确保行业监管部门对瓶装液化气从源头到终端去向全程进行有效管控,我市自即日起全面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购气实名制管理。
具体要求为:首次购气开户,单位(工商业用户)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购气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用户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现居住地址证明。供气企业需向开户购气用户发放《瓶装液化气使用登记卡》,登记卡注明供气的充装企业名称、服务电话;购气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地址。已经开户的购气用户再次购气时需向供气单位提供《瓶装液化气使用登记卡》或由供气单位进行身份验证,经查证后确已开户方可购气。
此外,对于各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来说,到5月底前,所有的气瓶都必须加装“防伪液化气安全封条”(二维码塑封),完成全部用户建档,然后输入到统一的监管平台,以便准确定位每个钢瓶的去向,做到用户实名购气后气瓶流通过程的全过程可追溯。
今后市民购气后只要扫描《瓶装液化气使用登记卡》上的二维码便可以追溯到这瓶液化气的充装企业、充装日期、重量等有效信息,从而避免用户购买质量不合格的“黑气”或所用钢瓶不合格而存在用气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