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造就了哈药的“黑色幽默”?

   2011-06-09 1620
核心提示:空中超标1150倍的硫化氢气体到处散发、地上各种废渣随处焚烧、地下严重超标的废水直排河流,而这一切,竟然出自于一家以做良心人
空中超标1150倍的硫化氢气体到处散发、地上各种废渣随处焚烧、地下严重超标的废水直排河流,而这一切,竟然出自于一家以“做良心人,制精品药”为企业发展理念的知名制药企业,不可谓不是一种“黑色幽默”。

  据悉,哈药的污染问题由来已久。据住在周边的居民反映,他们根本不敢开窗户,那味儿“比厕所味儿还难闻”,长期被呛,能得气管炎、肺气肿、口腔炎等。而很有可能的一种结果是,这些受哈药污染致病的居民,在治病过程中,使用的也是哈药生产的药品。这不仅使哈药的“黑色幽默”更加“幽默”,而且增添了太多的反思。因为,太多的迹象显示,哈药的“黑色幽默”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上孤立的。哈药一边“做良心人”、一边“行昧心事”的行为也不是一朝一夕的,而是长期的、经常的。

  按理,哈药作为一家全国知名企业,即使不是从事药品生产,污染治理也是企业最基本的素质和要求,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更何况从事药品生产,那就更应该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显然,哈药的眼里,根本就没有“社会”、“大众”、“全局”这样的概念,而只有企业。不,即使是企业,哈药的眼里也可能只是少数人,甚至个别人。因为,如此恶劣的生产生活环境,对长期在哈药工作的人,特别是一线工人来说,也是一种伤害、一种健康权的剥夺。

  更为重要的是,尽管哈药的污染问题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重伤害了周边居民及企业工人的身体健康,但是,却能够一直红红火火地生产,并在全国各大媒体上轰轰烈烈地宣传哈药的产品,除了“黑色幽默”,更多是否是“黑色讽刺”呢?

  如果说哈药的污染行为只是偶而有之,或刚刚发生不久,那么,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来说,还可认为理解为失察,至多是失职。但是,哈药的污染行为,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却一直在当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眼皮底下发生和存在,既没有得到纠正和改变,也没有得到治理和改进,那就不是失察或失职,而是纵容和犯罪了。

  要知道,如果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或餐饮服务企业,一旦发生多人以上的中毒或伤害事件,就要对企业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停业整顿、勒令关闭、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等。但是,哈药污染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各种疾病伤害,为什么一直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和处罚呢?是否应当对当地政府和责任部门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呢?

  联想到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除了企业受利益驱动、社会责任严重缺失之外,似乎总也少不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失察、失职乃至纵容的影子,往往是,政府与企业已经形成了一条“利益链”,企业捞钱、政府捞政绩。

  这几年,从上到下几乎年年在抓环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方面的总结也是成绩一年比一年显著。哈尔滨环保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也显示,该市这些年限期整改、限期治理、责令停产、关闭取缔的企业也高达数百家。那么,哈药的污染问题又是如何形成的呢?如果不是媒体的曝光,哈药的污染问题到底要等到哪天才能解决呢?当地老百姓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不受哈药污染的伤害呢?

  明知哈药的污染十分严重,却听之任之,这无疑与哈药在当地的地位和影响有关。此类现象,在其他地方也都存在。如中国五矿集团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所属国有大铁矿存在严重的污染问题,就因为五矿是央企,是大型国有企业,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就一直不敢对其动真格,直到新华社连续发表了两篇报道,才正式启动整改程序。这种“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环境保护与治理方式,又如何让哈药这样的“老虎企业”能够有真正的环保意识和公众意识呢?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又如何能够取得实效呢?

  我们常说,企业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但是,企业能否真正成为环保的责任主体,离不开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制约。哈药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置公众的健康和环境的保护于不顾,除了企业的社会责任缺失之外,与政府的监督严重缺位乃至纵容也不无关系。而要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污染问题,特别是地位和影响都相当高、相当大的企业的污染问题,就眼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关键还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没有“打老虎”的决心、有没有“一视同仁”的工作作风。唯有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能够“一碗水端平”了,环境污染问题才有可能真正得到解决,企业的责任意识才能够真正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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