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警示:充气设施禁用氢气

   2010-03-02 3590
核心提示:商报讯(记者 吴文治)“六一”儿童节前夕,由于一拱形门状的气球内部填充气体为氢气,导致气球发生爆炸,灼伤4名儿童

商报讯(记者 吴文治)“六一”儿童节前夕,由于一拱形门状的气球内部填充气体为氢气,导致气球发生爆炸,灼伤4名儿童。昨日,中消协再次发布消费警示,强调气球等升空物及其他充气设施不能使用氢气,避免人身遭受伤害。

中消协表示,氢气具有易燃易爆特点,国家有关部门早已禁止不能将氢气用于气球充气,但是氢气球爆炸伤人的事件仍不时发生,特别是一些大型活动主办方违规使用氢气作为拱形门的灌充气体,一旦发生爆炸,后果更为严重。

为强化充“氢”物品管理,中消协告诫活动商和充气设施销售者,在举办展览会、展销会、纪念活动、体育竞赛、开业庆典、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时,所需气球及其他升空物、大型充气设施一律使用氦气,不能使用氢气。

同时,中消协还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灌充气体不明的气球;学校、家长要做好未成年人的监护工作,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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