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构建多元供气格局,补足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实现“气化云南”战略目标,力争2020年天然气年消费量达28亿立方米,到2025年达60亿立方米。
构建多元供气格局
增加缅气、川气供应量;加快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鼓励和支持省内企业拓展沿海和境外液化天然气资源。
加快推进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和支持省内企业与央企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勘探开发;推进页岩气产区集输管网与省内主干管网互联互通;落实油气勘探开采中的用地政策;勘探开发企业加大资金和工作量投入,力争到2025年建成年产40亿立方米的产能规模。
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设立省级页岩气、煤层气勘探开发示范区,促成昭通空白区块尽快勘探开发;推动陆良盆地等省内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
加快曲靖恩洪—老厂煤层气勘探开发产业化基地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成年产3亿立方米产能规模。
年底前文山、红河通管道气
加快推进天然气支线管网建设方面,加快建设通向州、市中心城市的天然气支线管道。
2020年底前新增文山州、红河州通管道气,建成通达11个州、市中心城市的天然气骨干输气网络,长输管道总里程达3000千米;
2025年前新增临沧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州、迪庆州、怒江州通管道气,全省16个州、市中心城市通管道气,长输管道总里程达4000千米。
加快推进管网互联互通。统筹推进省内天然气支线管网与中缅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省内天然气管网、城镇燃气管网、储气设施等互联互通;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产区集输管网与省内天然气干支线管网互联互通;云南省与四川、广西等省际间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打破企业间、区域间行政性垄断,提高资源协同调配能力。
各地保障3天消费量的储气能力
加快储气设施建设,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加快建设,确保储气设施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到2020年底,各州、市、县、区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各城镇燃气企业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
制冷供暖集中区推广燃气空调
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燃气设施及老旧管网改造;新建城市新区、住宅小区及公共服务设施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同步建设燃气管网设施。
鼓励在宾馆酒店、商业中心、写字楼、医院、交通枢纽站、物流园区等制冷供暖集中区推广燃气空调;因地制宜使用天然气替代传统采暖方式,鼓励昭通、迪庆等地区采用天然气取暖。
推进西双版纳州、普洱市、临沧市茶叶炒制等“以气代柴”试点。
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
加强天然气输配环节价格监管,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在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合理制定省内管输价格和配气价格,坚决取消没有实质性管网投入或不需要提供输配服务的加价,减少供气中间环节,降低用气成本。
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气市场化改革。建立和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完善监管规则、调价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气源采购成本约束与激励机制。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化价格政策,促进削峰填谷,引导企业增强储气和淡旺季调节能力。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原则,探索建立独立的储气调峰定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