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本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

   2020-03-19 中国天然气网天然气网1240
核心提示:海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本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

 各燃气销售企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关于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和降低终端销售价格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为助力疫情防控,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经研究,决定阶段性降低本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旺季(2020年2月22日至3月31日,下同)降低10%,淡季(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下同)降低5%。

  二、化学工业区天然气销售价格旺季降低0.31元/立方米,淡季降低0.13元/立方米。

  三、漕泾热电天然气销售价格旺季降低0.31元/立方米,淡季降低0.01元/立方米。

  四、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天然气发电厂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低0.01元/立方米。

  具体价格见下表:

  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阶段性销售价格调整表

 

  五、燃气销售企业对原双方协商后给予用户的价格优惠,优惠继续实施、不得冲抵。

  六、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抄表、结算、政策宣传解释等相关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确保降价措施及时落实到位,保障全市燃气稳定安全供应。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 admin
    加关注1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20157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