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报市政府同意,3月9日,梧州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统筹考虑市本级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对梧州市部分行业用气价格实行临时调整,于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根据有关方案,第一阶段为2月1日至2月21日,市本级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企业、定点收治医院、疫情防控紧缺医疗物资重点生产企业以及2020年3月底前复工和新开工的重大项目(不含天然气发电项目)等用气户的气价,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降低5%。
第二阶段为2月22日至4月30日,市本级非居民用气户的气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执行,其中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企业、定点收治医院、疫情防控紧缺医疗物资重点生产企业以及2020年3月底前复工和新开工的重大项目(不含天然气发电项目)等用气户的气价,在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后的销售价格基础上降低5%。
第三阶段为5月1日至6月30日,市本级非居民用气户的气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执行。
据了解,此次参与临时降低部分行业用气价格的市本级燃气企业共有4家,分别为梧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梧州中金燃气有限公司、梧州中石油昆仑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和梧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经有关部门测算,此项临时降低气价政策可为市本级符合降价条件的用气户减少用气成本约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