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 原油加工
提高准入门槛,控制炼油产能盲目扩张。新建炼油项目需按大型化、炼化一体化要求,规模控制在1000万吨/年以上。严格控制现有小型炼油装置再次扩大原油加工能力,加快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的小炼油企业,防止以沥青、重油加工等名义新建小炼油项目。
在统筹兼顾全国总量平衡和消除区域供需失衡前提下,以现有企业改造扩建为主,努力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产业基地和产业聚集区。争取到2015年,形成若干个2000万吨/年级的炼油生产基地,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的炼油能力比重进一步提高,炼油企业平均规模达到700万吨左右。
完善原油一次、二次加工配套装置,提高综合加工和炼化一体化能力,积极推动油品质量升级改造。争取到2015年,原油加工能力控制在6.5亿吨/年以内,成品油产量达到3亿吨左右。汽油质量标准达到国Ⅳ以上,柴油质量标准达到国Ⅲ以上,轻油收率达到78%。吨原油加工耗标油低于60千克。
三 、 石油化工
(一)乙烯
依托炼油企业改扩建及新增大炼油项目,综合平衡区域市场容量,适当安排大型乙烯项目建设,提高乙烯自给率。鼓励乙烯原料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推进炼油、乙烯、芳烃等一体化的综合大型石化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烯烃基础性、共性关键技术和装备的自主创新研究,统筹规划乙烯副产C4、C5、C9等资源的综合利用。
继续对现有大型乙烯企业实施扩能降耗和提高竞争能力的改扩建,努力使吨产品消耗标油低于600千克。争取到2015年,全国乙烯产能达到2600万吨/年左右,当量乙烯自给率达到70%左右。丙烯产能2200万吨/年,自给率75%左右。
( 二 ) 合成材料
合成树脂 聚烯烃树脂在增加产量的同时,要从通用型向专用型和高档化发展。热固性树脂要提高质量,增加产品品种,加强应用研究。加快吸水树脂、导电树脂等功能性树脂和可降解聚合物的开发与生产。加强可再生“绿色”树脂的研发及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推动关键设备国产化,研发新的聚合技术和新型高效催化剂。
合成橡胶 加快丁基橡胶(特别是卤化丁基橡胶)、乙丙橡胶和异戊橡胶工业化的技术、设备开发。加快特种橡胶的开发和生产。发展苯乙烯类嵌段共聚橡胶SIS和SEBS等产品,增加专用产品比例。发展有利于提高橡胶工业产品品质、档次的合成橡胶新产品,增加粉末橡胶、液体橡胶等专用品种和产量。
合成纤维 提高通用型纤维的质量,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的差别化纤维和多纤材料,提高功能性纤维的比例。大力发展特种合成纤维。加快己内酰胺、丙烯腈、乙二醇等装置的技术改造,增加碳纤聚丙烯腈原丝的供应。对二甲苯(PX)力争自给率达到85%左右。
( 三 ) 有机化学原料
加快国内缺口较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基础有机化工原料和高端有机化工产品规模化发展。鼓励发展重要农药、染料、医药中间体。鼓励发展丙烯直接氧化法制环氧丙烷、甘油法制环氧氯丙烷、丁二烯法制己二腈等先进生产工艺和裂解碳五的分离及深加工、煤焦油深加工技术等。
四、新型煤化工
有序开展新型煤化工研发示范,努力提高示范项目技术、经济和环保管理水平。在全面总结示范工程经验、评价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和碳排放指标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产业化发展。在保障经济性的前提下,在沿海地区适度布点进口甲醇制烯烃项目。
加大核心技术装备的开发和应用,重点包括:先进煤气化技术、大型空分技术、合成气变换与净化技术、煤基多联产关键技术、褐煤高效洁净综合利用技术、甲醇芳构化技术、甲醇蛋白产业化技术、煤层气开发利用关键技术和60万吨/年以上规模甲醇合成等基础技术。推进煤的洁净利用,提高高灰、高硫、低值煤的综合利用水平。
防止甲醇、二甲醚产能盲目扩张,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积极开发下游产品,有序推进醇醚燃料示范发展,缓解产能过剩矛盾。
五 、 农用化学品
化肥 严格控制氮肥、磷肥产能的盲目扩张。鼓励发展符合测土配方施肥要求的复混肥、专用肥、缓控释肥、生物肥,适合节水农业需求的全水溶性肥料、液体肥,以及利用中低品位磷矿生产的新型肥料,适度发展硝基肥料等多元肥料。
氮肥行业鼓励发展大颗粒尿素,积极研发和推广新型煤气化技术、先进净化和合成技术;对具备条件的20万吨/年以上合成氨企业进行原料结构调整,减少对无烟块煤和天然气的过度依赖。积极推广先进节能减排工艺技术。
磷肥行业重点支持中低品位磷矿精选和利用技术,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湿法磷酸净化技术等。做好部分关键设备的材质、制造工艺的研究工作。
钾肥行业重点是增加钾肥产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大海水提钾和不溶性钾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化力度。鼓励境外钾资源开发,建立国家钾肥储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