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关于疫情期间增加居民生活用水、用气
第一阶梯用量的通知
蚌发改价管〔2020〕15号
蚌埠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蚌埠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切实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用气供应,经研究,疫情期间适当增加居民生活用水、用气第一阶梯用量,具体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量由每户每月15立方米增加到20立方米。
二、居民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量每户每月40立方米增加到50立方米。本年度增加第一阶梯气量计120立方米,在2020年12月31日前均可一次性购买。
三、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用水、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 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居民补缴缓缴各项费用。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