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指出,要积极扩大内需、稳定外需,并对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推动外资大项目落地等内容进行了具体部署。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相关领域的消费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延迟复工对投资和外贸企业出口订单也影响不小,整体来看,此次疫情对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需求端。”中商智库首席研究员李建军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会议提出要积极扩大内需、稳定外需,这是应对疫情对经济影响非常精准的应对措施,对于恢复生产、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具有深刻的意义。
地方债发行节奏提前幅度加大
近期,财政部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48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58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00亿元。加上此前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务1万亿元,共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480亿元。
“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特别是面对疫情带来的影响,财政政策稳增长的力度将加大,在保稳定和促进‘六稳’上发挥更大作用。”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刘学智认为,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其目的是提早使用地方债券拉动经济增长,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扩大有效需求、稳增长的作用。
今年地方债券发行明显提速,提前下达的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1万亿元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4676亿元,中部地区2914亿元,西部地区2410亿元。今年1月已发行7148亿元,占提前下达额度12900亿元的55.4%。河南、四川等地已相继完成2020年首批专项债券发行工作。
“疫情的影响可能使专项债增发幅度超出预期。”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认为,增加专项债发行规模一方面有助于支撑基建、托底经济,另一方面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
刘学智预计,全年新增地方债务规模可能扩大到4.5万亿元,其中,新增地方专项债可能达到3万亿元甚至更高。从专项债使用领域来看,预计主要集中于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项目、民生服务领域以及与消费和产业升级相关领域等。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更好发挥专项债券的作用,将加快工作进度,要求相关地区做好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早发行、早使用,确保今年初即可使用见效,尽早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
中长期消费升级趋势不变
国家统计局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消费总体平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2万亿元,增长8%,连续6年保持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57.8%,拉动GDP增长3.5个百分点,消费已经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力。
此次疫情发生在春节期间,给旅游、住宿、餐饮等消费相关行业带来了不小的影响。不过,业内多数专家认为,疫情对消费领域的影响只是短期的、暂时性的,疫情过后消费领域将迎来一定的补偿式发展。
“在延长的假期结束、疫情得到控制之后,部分出行、旅游、娱乐消费活动有望回暖。”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宗良认为,疫情结束后,旅游行业与酒店住宿行业均有望迎来恢复性反弹,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都会恢复至疫情前甚至更高水平。
2019年,我国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还有4亿左右的中等收入群体,对高品质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日益旺盛,消费增长的潜力巨大。可以预见,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长期消费潜力释放和消费升级趋势不会改变。
宗良建议,要抓住时机促进消费转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要重视发掘医疗、教育、娱乐等服务消费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5G、数字经济、新能源汽车等,推动服务消费朝着更加专业化、多样化、高品质的方向发展。
商务部综合司司长储士家日特气网前也表示,今年将全力做好提升城市消费、扩大乡村消费、发展服务消费、促进网上消费等各项工作,加快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政策协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发生以来,受人员、物资跨境流动受限等因素影响,“走出去”各项业务风险增大。2月11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指导帮助走出去企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的通知》,围绕保持“走出去”平稳健康发展,指导企业及时根据合同相关规定向业主提出不可抗力主张,尽可能降低损失。
在李建军看来,疫情的发展导致外贸企业延迟复工,前期订单存在一定程度的违约风险,出口信用保险要给予其更大的支持。此外,疫情对外贸企业的资金流造成一定影响,相关金融机构要对其生产复工、新增订单、库存生产方面给予贸易融资支持,要在资金成本上给予优惠,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
此外,疫情发生以来,各级政府都在积极帮助外资企业应对疫情挑战。2月10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对外资企业的服务和保障,同时优化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推动外资大项目落地。
“从总体上看,我国吸收外资的综合竞争优势没有改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外资企业的服务力度,协助外资企业积极应对疫情,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
文章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