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版)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浙价资〔2017〕139号)精神,我们在召开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座谈会等工作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了《余姚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话:62706939 62705150;
2、电子邮箱:yysfzhggjjgk@126.com;
3、联系地址: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余姚市丰山路199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
感谢社会各界对价格工作关心、理解和支持。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19日
余姚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为及时疏导上游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对我市天然气经营企业和终端用户的影响,保障供用气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浙价资〔2017〕139号)和《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立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制度及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余发改价〔2015〕22号)文件精神,结合城市门站价格降低和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下调等因素的影响,考虑我市实际,拟将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不含车用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12元,由现行每立方米3.24元调整为3.12元。
上述价格均含增值税,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