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04-10 4420
核心提示:{ 所属层级类别 } 广西 { 所属类别 } 质检价格 { 发布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文号 } 桂政办发[2002]
{ 所属层级类别 } 广西
{ 所属类别 } 质检价格
{ 发布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文号 } 桂政办发[2002]60号
{ 发布日期 } 2002-04-15
{ 生效日期 } 2002-04-15
{ 效力状况 } 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有效控制和降低事故率,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从200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以下简称在用设备)的普查登记工作。这是根据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在用设备数量迅猛增加,应用范围日益扩大,事故隐患多,安全监察与管理水平及手段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形势下,做出的一项重大措施。这样大规模地开展普查登记工作就是要从在用设备安全管理的源头抓起,做好基础工作,查清在用设备所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加以整顿治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要一律停产维修,并经专业检验合格方可生产,要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局面,从根本上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对于因普查不到位或不认真,没能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导致发生事故的要追查普查人员的责任。
  为保证在用设备普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便于指导全区按区域,分阶段,紧张有序、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普查登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登记工作的目标
  此次普查登记,基本目标是查清我区在用设备数量和分布,掌握安全状况,督促使用单位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把安全监察的要求落实到每台在用设备上,为提高安全监察工作到位率奠定基础。在用设备普查登记要实现的最终目标:一是对满足安全要求的在用设备,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和发给使用证,并实施计算机动态管理,随时掌握日常变更、修理、改造和报废的信息;二是对存在各类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在用设备完成分级治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必须进行整顿,能完善和维修的,先进行完善和维修,并经专业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维修或维修后不能达到安全要求的应进行报废,不得用于生产;对停用的设备重新使用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评定;三是对无证制造、安装的在用设备或旧货市场购入的已报废的二手设备,要予以解体报废。
  通过在用设备普查登记,改进安全监察的工作方式,完善管理体系,形成高效、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企业法人治理机制的形成,增强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的法制意识,确立“企业负责”的原则。督促在用设备使用者做到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开创企业严格管理、依法登记、合法使用设备的新局面;按照规定抓紧对在用设备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实现人人持证上岗的目标,坚决杜绝无证操作的违章行为。我区的普查登记工作要求于2002年底前完成。
  二、普查登记工作的范围
  (一)锅炉普查登记的范围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和额定功率≥0.35兆瓦的常压热水锅炉。
  (二)压力容器普查登记的范围包括固定式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及医用氧舱,不包括容积<150开且可移动空压机储罐和锅炉房内的分汽缸。对在用气瓶的普查,主要是督促气瓶充装单位落实对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的登记建档和涂敷充装单位标志等措施,实现数量普查和规范管理。
  (三)压力管道的普查,现阶段只进行管道的普查试点工作。我区确定普查的试点单位有: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南宁化学工业集团公司。
  (四)特种设备普查登记的范围包括电梯、客运索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在用设备普查登记包括已经停用的设备,不包括已确定报废但尚未拆除的设备。
  本次普查登记工作是在日常注册登记的基础上进行的,普查登记工作重点应放在检查历年注册登记的死角和设备使用的新领域。锅炉压力容器普查登记的重点是城市社区、乡镇企业、合资企业等;特种设备普查登记的重点是商场、宾馆、学校、居民区、风景区和大型游乐场等人员相对集中区域的电梯、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对上述重点要采用拉网式检查的方式实现普查登记的全覆盖。
  三、普查登记的方法及步骤
  (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开展普查登记工作必须重视宣传工作。首先要对参加普查登记的全体人员进行宣传动员,使全体普查登记人员对普查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及其重要性有明确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以正确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参加普查登记工作。其次是对全社会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要借助于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宣传媒介进行宣传,发布通告,使全社会,尤其是有关企业了解普查登记工作,知道在用设备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自觉地支持,协助、配合普查登记,主动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 admin
    加关注1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20157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