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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进一步加强法制制度建设以打破市场分割

   2011-04-04 0
导读

新华网北京3月25日电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汪洋今天表示,中国将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打破市场分割,促进市场一体化进程

新华网北京3月25日电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汪洋今天表示,中国将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打破市场分割,促进市场一体化进程。
汪洋是在此间举行的2002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演讲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说,一个时期以来,在完善法制方面,中国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国有企业破产法》、《公司法》等一系列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出台了一批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禁止地区封锁的行政法令。
2001年,中国清理、修订和废止了1100多件与世贸组织规则不一致的国内法律和行政法规。但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市场体系很不健全,各种非市场力量导致的市场分割仍很严重,还存在各种行政的、技术的、经济的甚至是法规的地方保护措施,以及行业和部门垄断。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政府面临进一步打破地方保护,健全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的紧迫任务。
他说,中国将进一步清理修订现行法律法规,加快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银行法》等不适应市场经济新环境的现行法律,制定《反垄断法》、《个人和企业信用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规范市场主体和政府行为的新的法律法规。同时要改进司法体制,加强执法的统一管理和协调,防止司法行为的地方化,并制定相应法律,使司法队伍由地方保护的工具成为维护市场统一的“武器”,维护国家司法制度的统一性。此外,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打击严重分割市场的地方保护主义,实现公正执法。
汪洋说,中国还将进一步改革财政税收体制,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使地方政府的税收资源与其承担的公共职责基本保持平衡,并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将加快电力、铁路、民航、电信、公用事业等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破除行政和行业垄断,形成统一、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定。要消除阻碍劳动力合理流动的体制障碍,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体系,并探索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与此同时,要加强中央政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宏观协调职能,重塑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地区经济关系。通过宏观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资金和其他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削弱实行地方保护的行政权力。

来源:王立彬、张毅/20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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