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现已接受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辅导,并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为提高股票发行上市透明度,防范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愿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舆论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和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发起人由金向华、朱根林、朱泉林等17位自然人和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区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位法人组成;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法定代表人:金向华;董事会秘书:龚小玲;电话:0512-65789892;传真:0512-65789129;电子信箱:nancy@jinhonggroup.com;邮政编码:21515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举报电话:025-84575515,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19层,邮政编码:210002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