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经贸部公布的中国加入WTO的有关法律文件,我国于2002年1月1日起将部分铝产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下调。总体而言,关税下调分为两种:一是一步到位,从2002年1月1日起,将关税税率直接降至最终约束税率,如未锻轧非合金铝(税则号76011000)即通常所说的原铝,自2002年1月1日起,进口税率由2001年的9%直接降低到最终约束税率5%;二是关税分步调减,从2002年1月1日起先将关税水平降至加入之日约束税率的水平之下,然后逐年递减,在最后规定的期限减至最终约束税率。如业界高度关注的氧化铝(税则号28182000),按规定其加入之日约束税率为14%,最终约束税率为8%。从2002年1月1日起氧化铝的进口税率下调为12%,2003年减为10%,在最后规定期限2004年1月1日起进口关税降为8%。
在征收关税的49项铝产品中,有39项产品关税税率下调,9项产品税率水平保持不变,还有1项即含铝灰渣进口关税向上调整。调减关税的项目占总数的80%,涵盖了几乎全部的主要产品,可见入关的影响面相当大。而调整的幅度一般都不低于20%,最大幅度达到了75%,说明调整的力度也很大。
值得注意的是,原铝关税税率下调的幅度超出多数人事先的预期。由2001年的9%降为2002年的5%,这样原来的比价关系不能进口的铝锭按新的税率完全可以进口了,这会促使国内外的铝价差继续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