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经济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1-03-19 2260
核心提示:{ 所属层级类别 } 浙江 { 所属类别 } 计划统计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01-10-22 { 生效日期

{ 所属层级类别 } 浙江 
{ 所属类别 } 计划统计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01-10-22
{ 生效日期 } 2001-10-22
{ 效力状况 } 有效 
  
 
转发市经济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经济委员会、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整顿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于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整顿工作实施意见
  市经济委员会 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加强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以下简称锅容管特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察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建设快速发展,锅容管特设备的数量迅猛增加,使用范围日益扩大。由于部分单位法制观念淡薄,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在用锅容管特设备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致使目前在用锅容管特设备底数不清、安全状况不明;更有少数企业和个人无视国家有关规定,无证制造、使用锅容管特设备,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带来巨大损失,给社会带来严重的不安定因素。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统一部署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经贸委关于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1] 58号)要求,为了加强对锅容管特设备安全监察,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在用锅容管特设备普查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今明两年内,完成在用锅容管特设备的普查登记工作,并实施计算机动态管理;整顿和查处无证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使用锅容管特设备的'三无'单位和个人。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企业法人的安全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范围重点
  普查整顿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在用锅炉(包括小型常压锅炉)、压力容器(不包括容积小于150升可移动的空压机储罐)、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普查整顿的重点是:锅炉方面主要是小浴室、小餐厅、小作坊、发电厂中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方面主要是小化工、小印染、小造纸企业及小冷库中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方面主要是电梯、客运索道和游乐设备;气瓶方面主要是贯彻实施《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督促充装单位对自有气瓶、托管气瓶进行登记和标注充装单位标志。压力管道的普查整顿可选择在一些大型企业进行试点。

  三、组织领导
  这次普查整顿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成立相应的锅容管特设备普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市锅容管特设备普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实施这次普查整顿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在锅容管特设备安全职能未划转的时期内,劳动部门应继续履行有关职责;经委、旅游、建设、公安、消防、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这项工作。
  鉴于小锅炉、小容器大量分布在乡村、街道和城乡结合部,按照各级政府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次普查整顿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要指派专人积极配合做好普查整顿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发动和培训阶段(2001年10月-11月)。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广泛宣传锅容管特设备普查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取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要通过普及有关安全常识,提高广大用户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抽调分赴各乡镇、街道、企业普查的专门人员要进行专业培训。
  (二)普查摸底阶段(2001年12月-2002年4月)。对在用锅容管特设备实施全面清查,查清设备的数量、类别和状态,逐台填写登记表,并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三)登记发证阶段(2002年5月-8月)。对符合直接登记条件和经检验确定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设备,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和发放使用登记证。
  (四)计算机录入阶段(2002年8月-9月)。各县(市、区)或大型企业的登记设备档案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同意后,及时录入市级中心数据库。
  (五)总结验收及上报阶段(2002年10月-12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市、区)的普查整顿工作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必须立即整改。同时及时对整个普查整顿工作进行总结,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落实责任,综合整治。在普查整顿工作中,要做到普查与捣毁土锅炉、土容器制造窝点,查处违法使用锅容管特设备相结合;普查与加强对钢瓶充装站、检验站的监督检查和推行钢瓶定期检验工作相结合;普查与强化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相结合。
  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建立市、县(市、区)二级重点设备及场所的巡查制度,检查使用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情况,检查相关安全管理的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要通过这次普查整顿工作,强化使用单位的法律义务,把在用锅容管特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真正落实到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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