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大农村沼气发展政策落实和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2019-08-09 1290
核心提示: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大农村沼气发展政策落实和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936号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沼气发展政策落实和扶持力度的建议,全国人大交由自然资源部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如您们所说,建设规模化沼气工程能够有效处理和综合利用各类农业有机废弃物,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因此,国家一直支持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产业发展,并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中明确了对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的相关支持政策。

??一、关于沼气发电和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为支持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根据生物质发电社会平均成本及合理利润率,2006年,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农林生物质和沼气发电上网电价由各省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补贴电价标准为0.25元/千瓦时。由于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原料收集和运输成本上涨较多,为促进该产业健康发展,我委于2010年发文单独提高了农林生物质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明确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执行每千瓦时0.75元的标杆电价。下一步,我们将对沼气发电平均成本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根据项目投资成本及运营成本,科学合理调整上网电价,促进生物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生物天然气价格政策。生物天然气价格历来由市场形成,生物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可根据生产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与燃气企业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这样,更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办发〔2017〕48号文中相关支持政策,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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