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建始县高坪站CNG瓶组供气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19-08-07 1830
核心提示:恩施建始县高坪站CNG瓶组供气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19年8月1日,我公司根据《建始县高坪站CNG瓶组供气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环评报告中估算总投资1189万元,为建始县红岩寺集镇、高坪集镇、花坪集镇居民、商业和小工业供应天然气。工程主要包括:(1)拟建红岩寺CNG减压站(1500Nm³/h)、高坪CNG减压站(1000Nm³/h)、花坪CNG减压站(1000Nm³/h)各一座,减压站采用统一规格进行建设,占地面积均为1977.50m²、建筑面积38.94m²、容积率0.020、绿化面积450.36m²、绿地率22.77%、围墙长152.39m、高2.2m;(2)铺设天然气中压管道PEde110管13.53km、de90管2.26km,合计15.79km,其中红岩寺铺设PEde110管4.85km、高坪3.21km、花坪6.19km,高坪铺设PEde90管2.26km;(3)配套完善低压管网、消防、环保、绿化和管道防腐等附属工程。目前本项目仅完成高坪管网及减压站的建设,故本次验收仅针对高坪站CNG瓶组供气站,实际投资450万元,主要建设CNG减压站一座,配套建设低压管网、消防、环保、绿化和管道防腐等附属工程。2014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建始县天然气利用工程红岩寺镇、高坪镇、花坪镇扩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始县环保局于2015年1月6日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高坪减压站运营至今未发生过环境投诉事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减压站实际建设规模比环评阶段小500Nm³/h,占地面积比环评阶段大315.37m²,建筑面积比环评阶段大354m²。综上,本项目变动情况均不属于重大变更。

2、化粪池体积比环评阶段小3m³,项目目前实际用水量9t/d,污水排放量约7t/d,已建化粪池体积可满足污水处理的需要。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项目正常生产期间,项目无工艺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未随意外排。

2、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北、南、东三侧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北侧厂界邻近318国道,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制(昼间70dB(A),夜间55dB(A))。周围居民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因此,符合环评及审批部门的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现场踏勘结合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我公司较好的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时根据检测结果,项目正常运营期间,最近居民处环境空气质量及声环境质量均较好,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我单位认为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19年8月5日-2019年9月4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建始县通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2号

联系人:邓顺峰(13597800555)

邮政编码:4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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