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公司党委召开专职书记会专题部署“质量月” 工作

   2017-03-10 5010
核心提示:3月9日,中国重汽集团党委召开专职书记会议,围绕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17年第二次工作会议暨“质量月”活动动员会精神,

  3月9日,中国重汽集团党委召开专职书记会议,围绕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17年第二次工作会议暨“质量月”活动动员会精神,发动全体员工开展好“质量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打造在世界上能占有一席之地的中国重汽品牌,进行了专题安排和部署。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于有德主持会议并做重要指示。他要求各级党委、政工系统,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第二次工作会议精神,要围绕党委书记马纯济提出的六项重点工作和五点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搞好动员、尽快发动,精心策划、稳步推进,把握重点,树立典型,抓出成效、持续推广。以实际行动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广大员工中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以建设一流的国际化企业,实现中国重汽的长远发展为目标,努力实现产品质量、效益的全面提升,确保中国重汽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于有德特别强调,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落实,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到行动上,必须扎实推进,绝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也不是简单地传达文件,要真正把集团公司第二次工作会议精神和党委书记马纯济的讲话精神落实到班组,落实到每一名员工,要把道理讲明白、讲透彻,让每个人都切实明白开展“质量月”活动的意义和要求,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任务,让集团公司质量提升的理念深入人心。

  会上,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刘家勇针对落实质量责任进行了部署。他强调,要完善质量事故可追溯机制,明确提出,今后出现质量事故,找不出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要承担责任。质量责任的落实,是集团公司党委交给纪检监察部门的又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一定要把执纪问责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起来。他要求今后各二级单位如若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在一周时间内把处理情况、责任落实情况上报集团纪委和法审部。刘家勇强调,这要作为一条纪律来执行。他还要求各单位专职书记,在接下来要开展的“讲党课”工作中,要把如何处理质量事故、如何追究事故责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宣讲。

  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宋志君宣读了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做好“质量月”舆论宣传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从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工作氛围;各单位要从自身实际工作出发,做好工作质量的提升;关于质量文化的凝炼和打造等三个方面,对做好“质量月”舆论宣传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通知》中还下发了根据集团公司确认的质量理念设计的矢量图,并要求各单位在3月14日前完成环境氛围的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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