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降低售价 一般工商业用天然气每立方米2.77元

   2015-12-18 1580
核心提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市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决定降低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47元调整为2.77元;集中供热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07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37元。燃气经营企业结合购气价格和用户用气量变化情况,在不超过上述价格的基础上,可自主制定具体销售价格,也可实行季节性气价和可中断气价。

  直供用户用气的门站价格继续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市内短途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按照每立方米不超过0.12元执行。车用压缩天然气(CNG)价格继续实行市场调节。

  调整后的价格自2015年11月20日起执行。滨海新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参照执行。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 admin
    加关注1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20157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