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自9月1日起,海东市天然气价格将启动联动机制,其中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加实际执行门站价格形成,并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据了解,调整后海东市将合并天然气销售价格分类,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按照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分为两类。其中,居民用气一档气量销售价格按照基准门站价格加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形成,即海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为1653立方米每年,销售价格调整为1.7元每立方米;平安森昌天然气有限公司为1800立方米每年,销售价格调整为1.72元每立方米;互助土族自治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为1800立方米每年,销售价格调整为1.7元每立方米;青海省民和川中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为1653立方米每年,销售价格调整为1.72元每立方米。 二档气量销售价格按一档气量价格的120%执行,即海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为1654至2486立方米每年,销售价格调整为2.04元每立方米;平安森昌天然气有限公司为1801至2700立方米每年,销售价格调整为2.06元每立方米;互助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为1801至2700立方米每年,销售价格调整为2.04元每立方米;青海省民和川中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为1654至2486立方米每年,销售价格调整为2.06元每立方米。 三档气量销售价格按一档气量价格的150%执行,即海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为2487以上立方米每年,销售价格调整为2.55元每立方米;平安森昌天然气有限公司为2701以上立方米每年,销售价格调整为2.58元每立方米;互助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为2701以上立方米每年,销售价格调整为2.55元每立方米;青海省民和川中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为2487以上立方米每年,销售价格调整为2.58元每立方米。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社会养老福利机构用气不执行阶梯价格,按照一档气量的110%执行,即乐都区为1.87元每立方米,平安区为1.89元每立方米,互助县为1.87元每立方米,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为1.89元每立方米。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按照上游购进价格加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形成。即海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调整为1.7元每立方米,平安森昌天然气有限公司调整为1.78元每立方米,青海东部中油燃气有限公司调整为1.78元每立方米,互助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调整为1.76元每立方米,民和川中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为1.78元每立方米,青海川垣燃气有限公司调整为1.74元每立方米。 车用CNG用气销售价格按照非居民用气价格或购进价格加CNG加气站配气价格形成。即乐都区2.91元每立方米,平安区2.92元每立方米,互助县2.89元每立方米,民和县城2.89元每立方米,民和官亭3.56元每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