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换煤气罐也要实名、定点了。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和使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每次售气时,都将登记包括购气人姓名、购气时间等信息,用户自主选择一家固定供应站后将不得随意变更,此外用气隐患未整改完成将暂不予售气。
瓶装液化石油气,也就是人们俗称的“煤气罐”,在为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一旦储存、使用不当,甚至可能会引发爆炸等安全事故。为此,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本市液化气供应和使用应建立“气源供应特许经营”制度,全市确定一家特许经营气源供应商。同时,建立充装站和供应站绑定制度,充装站负责供应站的建设和管理,供应站使用绑定充装站提供的气源和气瓶,供应站不再独立经营。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用户购气将建立实名登记制度,每次购气时,都要登记包括购气人姓名在内的身份信息,并向供应站或送气人员索要、核对、留存记录气瓶编号、购气时间、销气或配送人员姓名等购气凭证。
换煤气罐,还将“定点”。征求意见稿提出,供应站与用户建立“一对一”定点供用气关系,用户自主选择一家固定供应站作为供气商,不得随意变更。非居民用户使用液化气实行定点配送制度,由供应站为用户直接送气上门,非居民用户不得到供应站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