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为继续贯彻落实国、省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市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继续按2.96元/元立方米执行。执行时间从2020年6月30日24时起至2020年10月31日24时止。
通知要求,各区县发展改革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按职责做好价格政策的监督管理和宣传解释工作。各相关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稳定供应和市场平稳运行,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降价政策的宣传和公示等工作,确保降价政策落实到位。执行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