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消息,北京控股全资附属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燃气天津南港液化天然气应急储备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20]36号)。根据批复文件,国家发改委同意建设天津南港液化天然气应急储备项目。
据悉,该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接收站、码头及外输管道三部分。接收站主要包括10座20万立方米LNG储罐及相关配套接卸、气化、装车等设施,并预留2座20万立方米储罐扩建用地。码头工程主要包括1座LNG卸载码头,设计接卸能力为500万吨/年。外输管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条设计输气量为45亿立方米/年的外输管道,管道经天津、河北两省市,终点为北京特气网市城南末站,线路全长229公里。本接收站最大能力为618万吨/年。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将初步形成应急供应体系,力争2022年底前完工;二期建设4座储罐,力争于2023年底前完工;三期建设2座储罐,力争于2024年底前完工。北京燃气拟成立独立公司,负责天津南港LNG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01.3亿元,其中建设投资费人民币192.6亿元,建设期利息人民币8.4亿元,流动资金人民币0.3亿元。北京市政府将提供30%(人民币57.8亿元)无偿补助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北京燃气计划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低息政策贷款等方式筹措天津南港LNG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文章来源:气体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