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从市发改委传来消息,为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发改委出台文件,从4月1日起,运城市继续实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气价格。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运城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从今年2月22日至3月31日由3.7元/立方米降为3.33元/立方米;运城市城区住宿和餐饮行业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从今年3月2日至3月31日由3.7元/立方米降为3.1元/立方米。
4月1日至6月30日,运城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鉴于当时买卖双方尚未就此时间段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并未出台企业降价空间政策。上游气源企业降价空间政策出台后,市发改委立即出台新的文件,明确降低企业用气具体相关事宜。
4月1日至6月30日,运城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97元/立方米降为2.96元/立方米;7月1日起恢复执行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2.97元/立方米。运城市城区住宿和餐饮行业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从4月1日至4月30日由2.97元/立方米降为2.73元/立方米;5月1日至6月30日执行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2.96元/立方米;7月1日起恢复执行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2.97元/立方米。
市发改委要求,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积极与上游气源企业进行沟通,做好供应衔接,确保天然气充足供应。同时要做好价格的宣传和公示工作,明确降价范围对应的用户,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将政策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