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泉州燃气公司获悉,晋江市城市管理局与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指出自行拆卸、改装管道燃气设施的,最高可处以2000元的罚款。这标志着私自拆改燃气设施,将正式纳入行政处罚范畴。
据介绍,目前晋江已有200多个小区8万多户居民用上管道燃气,每年新增通气1万余户。部分居民在装修房子时,为图方便私自对已配套入户的户内燃气管道进行拆、改、移,造成较大的隐患。2019年,该市发现近百起类似问题。
据泉州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居民燃气用户的日益增长,该文的发布有利于约束第三方户内野蛮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因野蛮施工导致的燃气事故,对进一步加强户内燃气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