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下称《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就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做出相关安排。
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
根据《通知》,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提前对非居民用气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其中,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要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适当下浮,尽可能降低价格水平;对价格已放开的非居民用气,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形势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降低价格水平。
据了解,每年从11月中下旬到来年3月底的供暖季,基本为我国天然气市场的消费旺季,上游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一般执行“基准价+上浮不超过20%”的门站价格,从4月份开始便进入天然气消费淡季,天然气价格会有所降低。也就是说,若天然气企业按此政策执行,至少《通知》中明确提出的“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适当下浮”,会让相应企业在原本的消费旺季提前享受较低价格的天然气。
事实上,在发改委此次文件发布之前,就有不少地方政府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降低生产成本,针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出台了一系列降低天然气价格的措施。比如,此次疫情中心湖北省,2月8日出台的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渡难关的18条措施中,就包括工业用水价格、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并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电、气、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此后,安徽省、浙江省、重庆也出台相应天然气降价措施。
灵活性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对具体的降价幅度并未给出明确标准,除了对于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门站价格要求在基准价格上下浮动外,更多的是“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形势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降低价格水平”,价格政策灵活性较大。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郭焦锋看来,《通知》更大的意义在于它是一个市场化指导性的文件。“目前我国非居民用气放开程度已经很高了,还在执行政府指导的门站价格的企业用户,大部分用的是管道气。目前国际石油和天然气价格都在走低,通过政府引导,呼吁管道气主要供气方,按照国际市场走势调整供应价格,可推进今后天然气价格进一步市场化。”
据了解,当前我国国产陆上天然气和2014年底前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除直供用户(不含化肥企业)用气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门站价格执行“基准价+浮动幅度”的政府指导价。海上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液化天然气、直供用户用气、福建省用气、储气设施购销气、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气以及2015年以后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由市场形成。
截至目前,天然气主要生产经营企业的“三桶油”暂无相关公开的降价举措出台,不过一些城燃企业表示积极与上游企业对接。
“我们之前已经在一些省市开始执行对天然气降价10%的政策了,针对此次发改委的文件,具体要看上游供气企业怎么降,我们会顺价销售。降价之后,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天然气消费量的恢复。”中国燃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华润燃气也公开表示,第一时间对接上游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明确提前执行的淡季价格方案,同时主动对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上游降价方案确定非居民气价下调政策,及时降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切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及时传递至每一个终端用户。此举将惠及燃气工业用户超过1.8万户,商业用户21.8万户。
进一步推动天然气消费
事实上,2019年以来,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开始放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天然气市场也受到不小影响,商业、公共服务业、交通用气等终端需求大幅减弱导致天然气消费量显著下降。
隆众资讯统计数据显示,疫情以来我国液化天然气(LNG)工厂开工率最低下降至不足节前一半,产量同比降幅最高达35%,一些液化天然气工厂停工停产,管道气和接收站也减少了计划进口量,部分LNG船滞期或取消。
因此,在一些受访者看来,发改委这一次降价政策,对天然气市场来说也具积极意义。
“出台政策把天然气价格降下来,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天然气用户的用气成本,促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郭焦锋表示,“此外,目前国际上的石油、天然气价格都在走低,国家调整天然气价格适用的范围,也跟当前国际市场价格走低的趋势相吻合。”
不过陕西省燃气设计院原院长郭宗华表示,“发改委这一次降价政策,正好适用于目前天然气供应宽松的局面,有积极的意义,可以促进消费量,但是作用不宜被放太大。因为要考虑完整的产业链,不单是指能源的上游、中游、下游。很多工业企业的恢复有一个过程,比如一些工厂,它的下游产品卖给谁。事情是好事,但不一定能马上把市场刺激起来,还需要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