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7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17日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在介绍重点领域改革进展情况时指出,地方定价项目再削减30%。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7年国家发改委启动了新一轮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工作,推动地方进一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最大限度缩减政府定价范围。 ink="" data-mceselected="1" data-mcestyle="max-width: 500px;" data-mcesrc="https://hangzhoukf.qitichanye.com/skin/m06green/image/lazy.gif" class="lazy" original="http://n.sinaimg.cn/translate/600/w800h600/20180717/kzm5-hfkffam1121134.jpg" style="border-bottom: 0px; border-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margin: 0px auto; padding-left: 0px; padding-right: 0px; display: block; max-width: 640px; vertical-align: top; border-top: 0px; border-right: 0px; padding-top: 0px" src="https://hangzhoukf.qitichanye.com/skin/m06green/image/lazy.gif" class="lazy" original="/file/uploadcj/2019-11-24/os31ab1uhbe.jpg"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严鹏程 图片来自中国网
严鹏程介绍,截至目前,除西藏、新疆外,国家发改委已完成对29个省份定价目录修订的审定批复工作。通过此轮修订,地方政府定价项目在2015年缩减55%、平均保留45项左右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减到平均32项左右,缩减幅度达30%,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已基本放开。保留的定价项目主要集中在供排水、燃气、电力、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养老、殡葬、文化旅游、保障性住房、重要专业服务等领域。 严鹏程指出,根据《价格法》,地方定价目录是地方政府依法行使定价权力,履行定价职责的依据。新版地方定价目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定价权力边界,确保在目录之外无定价权,将价格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成果以目录的形式固定下来;也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加价格反应灵活性,释放和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公开报道显示,2016年9月,发改委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大幅减少政府定价范围,修订中央和31个省区市的定价目录,中央、地方具体定价项目分别减少80%和55%。放开了除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之外的2000多种药品政府定价,还放开了跨省跨区的电能交易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