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受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李家壕煤矿地面风井灌浆站成套设备及移动式制氮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李家壕煤矿地面风井灌浆站成套设备及移动式制氮机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SHIL11010009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内容:李家壕煤矿地面风井灌浆站成套设备及移动式制氮机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制造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所提供产品需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4)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07~2009)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最近三年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5倍;
5)第1、2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6)第1包内井下使用设备及第2包投标设备应取得“MA”标志证书,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并须有在国内年产600万吨以上大型矿井供货业绩,三台(套)以上同等规格产品有3年以上良好使用业绩(合同),必须由该矿井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售价:第1包每套人民币伍佰元(¥500);第2包每套人民币壹仟元(¥1000)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自2011年1月5日至2011年1月11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 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神东项目部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37号(火车站东300米)神东置业公司院内审计楼201室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MA”标志证书、ISO9000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及至少三家使用单位提供的证明投标产品三年以上使用良好的有效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月2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宏业宾馆一层会议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2—3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同时发布,如有不同以印刷版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经济导报及其网站(www.ceh.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
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
招 标 人: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联 系 人:杨光荣(13704735308)、张立文(15947263033)
传 真:0477-8291361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编:100011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327256019898
联 系 人:吴斌、李娜
电 话:0477-8295172
传 真:0477-8295174
本项目的公共信箱:网址-www.126.com/用户名-SHIL11010009密码-888888
招标货物一览表
顺序
设备名称
使用地点及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包1
1
地面灌浆站制浆设备
地面及2-2、3-1顺槽
套
1
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
包括以下设备
(1)
胶体制备机
地面ZLJ-60
台
1
(2)
滤浆机
LJ-60C
台
1
(3)
定量送料机
ZSL-40
台
1
(4)
皮带输送机
DT75型
台
1
(5)
渣浆泵
4/3C-AH
台
1
(6)
悬浮剂添加机
CT-20/60
台
1
(7)
清水泵
IS80-50-200
台
1
(8)
排污泵
WQ15-20-2.2
台
1
(9)
化工泵
ZM-0.5/H
台
1
(10)
煤矿用注浆机
ZM-5/1.8G
台
2
(11)
防爆注浆泵
≥260 l/min(15.6 m3/h);压力:0~7Mpa可调
台
3
(12)
成套设备需配备智能电控系统
套
1
(13)
轮式装载机(柳工)
铲斗容积:3m3;额定载重量 5t。
台
1
(14)
一次成孔钻具
KHY-50/38
套
1
以上规格仅供参考,具体技术要求见:设备技术参数、安装使用环境条件及技术要求
1
专用工具
套
1
同上
2
3%备品备件
批
1
同上
3
技术资料
套
3
同上
包2
1
制氮机组数量
2-2、3-1工作面使用
套
2
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
每套包括
制氮机
每套设备制氮气量: ≥800 Nm3/h;
套
1
空气压缩机
供气量≥20 Nm3/min;每台空气压缩机容量≥132 kW
台
2
具体要求见技术要求
每台包括
1
专用工具
套
1
同上
2
3%备品备件
批
1
同上
3
技术资料
套
3
同上
交货期:第1、2包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
交货地点: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
说明:
(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使用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 所有外购件需列表说明生产厂家、型号、单价,并应最终得到买方认可;
(4)上表设备标明厂家的,是指与该厂家该型号设备技术参数相同,产品性能相同,并非只能用该厂家设备;标明型号的厂家在评标中和其它投标厂家条件相同。
(5)表中已列设备以此表为准。未列设备的数量、技术规格等以定货图纸为准 ;
(6)设备中标单位要在中标后一周内与甲方及相关设计院联系,提供设计院所需、甲方确
认的设备参数,以便于设计单位设计。(设计院为武汉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