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六研究所空分氮气制备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为空分氮气制备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KDK-24H542)已由相关部门批准 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六研究所,资金来源为国拨,比例100%,资 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天津市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开始发货,合同签订后十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2.3交货地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六研究所厂区内(天津市津南区丰泽四大道7号)
2.4招标范围:空分氮气制备系统设备,数量1套;
关于招标范围、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投标人应是设备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原厂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授权证明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或 内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 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至今,产氮气量1500Nm3/h以上的项目业绩清单及合 同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信息页、签订日期、双方签署页,否则将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无
(5)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6时00 分,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发送邮箱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邮件内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09时00分。